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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專欄>:金融研訓院 菁英講座名師~Jason方士維老師

課程演講 · 2023-05-30

保險是什麼

臺灣人愛買保險,但有不少人都是等到身體出了狀況或發生意外事故時,才驚覺:「保險到用時方恨少。」2016年2月6日,南臺灣大地震造成重大傷亡,不過身故理賠金額1人不到200萬元;2017年2月13日,國道5號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死傷慘重,然而,每位罹難者的壽險理賠金額平均僅約394萬元,明顯偏低。由此可見,大家花了很多錢投保,卻未把保險當作風險移轉的工具,以至於「保障」明顯不足,無法在關鍵時刻發揮最大的效益。

事實上,「保障」才是保險的根本,保險的真義是對家人的「愛」與「責任」。因此,應該要回歸保險的本質,先瞭解保險的歷史緣由、發展過程、意義與價值,才能真正落實保險的真諦,發揮保險最大的價值及功能。

保險起源,基於相互扶助觀念

保險源自於危險分擔,具有相互扶助的基本精神。在現代保險發展史上,一般認為人壽保險的雛形可追溯至羅馬帝國時代的“Collegia Tenuiorum”宗教團體。該團體具有互助協會的性質,加入組織的會員須定時繳交會費。每當有會員死亡時,便從中提撥一筆金額作為悼慰金及葬儀費。

到了中世紀,歐洲出現「基爾特」(Guild)組織,由職業相同者基於相互扶助的觀念所組成,對於會員的死亡、火災、疾病、竊盜等災害,共同出資及救濟。後來,類似的組織如英國「友愛社」、德國「救濟金庫」、法國「相互救濟會」等,對保險的發展,尤其是人壽保險,均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由此可知,保險為危險移轉的其一方法,也就是多數人合作、出資,以分散危險、降低損失,萬一某人發生不幸事故時,還能有一筆金錢供此人或其遺族,來保障日後的生活。若要對照臺灣的經驗,保險有點類似早年民間流行「互助會」、「標會」的概念,基於會員之間的互信,由99人平均分攤、出資一筆錢,幫助急需資金的1人。

因此,現代保險就是千千萬萬的個人,每人出極少數的錢,集合成龐大的財力,交由保險公司妥善管理與運用,如此一來,保障力量就大得多。然後,在這千千萬萬人當中,一旦有人遭遇不幸或發生約定的情況時,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提供一筆約定的金額給予他本人或家屬,以作為經濟生活的保障。這就是人壽保險主要精神所在,亦是保險的真正功能。

至於現今人壽保險制度的建立,則是起自「生命表」運用於計算人壽保險的保費開始。所謂生命表,指的是利用大數法則統計出來的死亡率表。1762年,英國倫敦「衡平保險社」(Equitable Assurance Society)率先根據生命表,並按年齡及身體健康狀況,來計算合理的保險費。由於計算過程十分科學化,逐漸改變一般人對人壽保險的看法,自此人壽保險也廣受大眾接受而開始快速發展。歷經兩百多年發展後,人壽保險如今已成為重要的社會互助經濟保障制度。

投保比例高,真正保障卻很少

目前,保險已是臺灣社會普遍接受的人身與財產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根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近6年來,臺灣「保險滲透度」逐年攀升,從2011年的16.15%增加至2016年的19.19%(見表1)。而且臺灣保險滲透度之高,甚至還曾經連續8年蟬連世界第一,直到2015年才被開曼群島擠下(見表2)。

根據瑞士再保調查,2015年全球保險滲透度最高地區為開曼群島,以20.25%的高滲透度,贏過臺灣的18.97%,坐上冠軍寶座。有趣的是,臺灣保險滲透度高,主要來自壽險保費的貢獻度大,因為壽險除了有人身保障之外,還可兼顧財產保障及財富傳承;反觀開曼群島,則是產險占比獨大,保費收入幾乎都是來自產險業。

所謂保險滲透度,指的是全年保費收入對當年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簡稱GDP)之比率,可衡量保險業對一國經濟貢獻的重要程度。一般來說,一國經濟愈發達,保險與其他經濟活動互動愈密切,保險滲透度比率就愈高。

值得注意的是,國內壽險的投保率成長趨緩,代表國人已有保險完備的保險觀念,保險市場已相當成熟。另外,近6年來,臺灣的「保險密度」(每人平均保費支出)也是逐年提高,從2011年的99,514元增長至2016年的139,310元(見表3)。保費支出逐年增加,表示臺灣民眾在保障功能外,更加重視保險的投資與儲蓄功能,甚至有不少人買保險是為了退休規劃。

然而,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統計,近5年來,國內個人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卻是逐年衰退,從2011年的63.75萬元下滑至2016年的56.43萬元;2016年平均保額甚至比前一年減少7.54%(見表4)。另外,壽險公會資料也顯示,近5年來,平均身故給付都落在54萬至56萬元之間。對於許多家庭,特別是失去經濟支柱的家庭來說,這樣數據絕對是不夠的。

國人平均身故給付不足,凸顯了民眾投保比例高,但獲得的保障卻很少。追根究柢可發現,臺灣人愛買保險,大多是偏好有儲蓄及還本功能的保單,一方面是以為能將部分資金拿回來較為划算,另一方面則是國人喜愛儲蓄,對於看不見的保障較為無感。可是,儲蓄型的保險商品雖然也有壽險保額,但因為規畫目的不同,在提領解約金後,通常保障也就歸零,喜愛購買儲蓄險的人可千萬得留意這一點!

表1**:2011****~2016****年台灣保險滲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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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保險滲透度(%) | | --- | --- | | 人身保險 | 財產保險 | 總計 | | 2011 | 15.36 | 0.79 | 16.15 | | 2012 | 16.87 | 0.82 | 17.69 | | 2013 | 16.96 | 0.82 | 17.78 | | 2014 | 17.20 | 0.82 | 18.02 | | 2015 | 17.46 | 0.81 | 18.27 | | 2016 | 18.34 | 0.85 | 19.19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備註:保險滲透度為保費收入對GDP之比率,可用來衡量一國保險業對經濟貢獻的重要程度

表2**:保險滲透度前10****名國家或地區(單位:%)**

| 排名 | 壽險業滲透度 | 產險業滲透度 | 總計 | | --- | --- | --- | --- | |

  1. 開曼 | 0.83 | 19.42 | 20.25 | |
  2. 台灣 | 15.74 | 3.23 | 18.97 | |
  3. 香港 | 13.31 | 1.45 | 14.76 | |
  4. 南非 | 12.00 | 2.70 | 14.70 | |
  5. 芬蘭 | 9.68 | 2.18 | 11.86 | |
  6. 韓國 | 7.30 | 4.12 | 11.42 | |
  7. 日本 | 8.27 | 2.55 | 10.82 | |
  8. 荷蘭 | 2.36 | 8.35 | 10.71 | |
  9. 英國 | 7.53 | 2.44 | 9.97 | |
  10. 丹麥 | 6.74 | 2.69 | 9.43 |

資料來源:瑞士再保2015年全球保險滲透度統計,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整理

表3**:2011****~2016****年台灣保險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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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保險密度(元) | | --- | --- | | 人身保險 | 財產保險 | 總計 | | 2011 | 94,647 | 4,867 | 99,514 | | 2012 | 106,294 | 5,167 | 111,461 | | 2013 | 110,530 | 5,344 | 115,874 | | 2014 | 118,253 | 5,642 | 123,895 | | 2015 | 124,582 | 5,794 | 130,376 | | 2016 | 133,109 | 6,201 | 139,310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備註:保險密度為每人平均保費支出

表4**:2011****~2015****年個人人壽保險新契約平均保額**

| 年度 | 個人壽險新契約平均保額(萬元) | 年增率(%) | | --- | --- | --- | | 2011 | 63.75 | -1.16 | | 2012 | 63.5 | -0.39 | | 2013 | 61.33 | -3.42 | | 2014 | 61.03 | -0.49 | | 2015 | 56.43 | -7.54 |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移轉風險,發揮愛與責任的意義

事實上,買保險的實質意義在於保障,目的是為了將來有一天可能發生自己無力應付的重大意外事故而提早準備。因此,保障是買保險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功能,絕不容輕忽。

此外,保險的原意是為了有效地將可能的風險移轉給大眾,讓所有發生的風險都變成是可承擔的。例如,家中經濟支柱突然離開人世,其遺屬獲得的保險金就是從其他參與保險的人而來。由此可知,當風險有效移轉後,可讓家人獲得保障,發揮保險是一份愛與責任的真正意義,達到使老有所終、幼有所養的目的。

該如何知道自己的保額是否足夠?如果一張保單的保障額度過低,扣除喪葬費用後,幾乎所剩無幾,剩餘的金額讓家屬頂多只能支撐1至2年,就代表死亡保障明顯不足,需要重新規劃保單內容。

保單檢視應至少每年一次,每到年底,就是檢視自己保額是否足夠的最佳時機。至於如何重新規劃保單內容,應隨著年齡、身分、收入支出、家庭責任及保障需求不同來加以調整。唯有做足保障,才能讓自己和家人活得更安心又自在。

BOX**:士維小叮嚀**

隨著年齡、收入、責任及負擔增加,保單內容也必須適時做健診與調整。請務必記住以下觀念:保險商品本身是中性的,無好壞或對錯之分,只要是適合自己且符合現階段需求,就是最好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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